一、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涉及到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用人單位已經用工之日超過一個月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未簽訂,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支付雙倍工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十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簽勞動合同賠償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未簽勞動合同賠償的仲裁時效是一年的時間,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從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能否立即解除員工職務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找法網提醒您,企業(yè)與員工沒有簽訂合同的話,企業(yè)與員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意味著企業(yè)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員工也可以隨時提出辭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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