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轉移發(fā)生什么法律效力?
債務轉移發(fā)生的法律效力如下:
1.第三人作為債務人法律地位的產生;
2.抗辯權隨之轉移;
3.從債務一并轉移。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規(guī)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p>
第五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第五百五十四條規(guī)定,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是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二、債務承擔與債務轉移的區(qū)別在哪
1.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債務人和債權人將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華譽品智提醒您,而并存的債務承擔是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zhèn)鶆杖饲鍍攤鶆眨]有和債權人或債務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議。
2.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第三人成為債的關系的當事人。而并存的債務承擔中債務人并不退出債的關系。
三、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怎么救濟
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務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之訴,如果造成損失的,債務人和第三人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銷權訴訟,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民事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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